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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这些行为最高拘留10天罚1000元

点击数:1113 发布时间:2026/1/4 20:12:02 发布者:管理员




养宠的小伙伴们注意了
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此次修订给养宠划了“红线”
今后养宠不再是私事
而是关乎公共安全的“法律题”
不文明养宠
轻则罚款,重则拘留


今年起,不规范养宠

最高拘留10日


目前我国养宠家庭规模已超1亿户,宠物数量超1.2亿只,依法养宠、文明养宠是所有城市居民共同的呼声。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对养犬行为的约束作出规定:

一、干扰他人正常生活。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驱使动物伤害他人。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注:第五十一条为“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相关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今年起,不规范养宠

最高拘留10日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还针对社会生活中频发的危险动物伤人隐患,新增了2种针对违规行为的规定:

一、违规饲养危险动物。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二、未采取安全措施致动物伤人。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遵守规章、文明养犬
让我们和狗狗一起
建设和谐、文明的美好城市


来源:央视新闻、中山发布、广东发布


监制/胡翼 宋雪
主编/张蓓 
值班编辑/王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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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大湾区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