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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校首次加入!

点击数:1390 发布时间:2024/8/21 9:14:58 发布者:管理员




教育部日前印发通知,2024年9月将启动第二批“国优计划”研究生推免选拔和在读研究生二次遴选工作,推进“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第二批试点包括 11所“双一流”高校和2所香港地区高校。

“国优计划”是教育部去年启动的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该计划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中小学培养研究生层次优秀教师,首批试点支持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以及6所部属师范大学等共30所“双一流”建设高校承担培养任务,据统计共有6292名优秀学生报名,录取1636人,其中94.01%的学生来自“双一流”建设高校,94.13%的学生攻读理学、工学门类研究生,同时学习教师教育课程。

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第二批试点高校名单,包括山东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11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和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2所香港地区高校。从2024年起,第二批试点高校通过推免或在读研究生二次遴选进行招生,重点为中小学培养研究生层次高素质科学类课程教师。

第二批“国优计划”试点高校名单

江南大学

山东大学

湖南大学

四川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南方科技大学

香港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

《通知》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支持“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工作,每省份推荐不少于5所省域内优质中小学作为“国优计划”教育实践学校。要求试点高校加强“国优计划”统筹领导,完善招录考核流程,切实遴选有志从教且适合从教的学生攻读,并构建特色课程体系,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与教育家精神引领,重视人工智能、交叉学科、STEM(科学、技术、工程、数学)教育相关课程建设,注重教育与理工农医结合,科技教育与人文教育结合。

《通知》鼓励试点高校整合优质资源,推动理工科高校与高水平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科学类课程教师。特别提出鼓励内地与香港“国优计划”研究生跨校学习、交流,重点支持内地“国优计划”研究生赴香港学习教师教育课程,在香港进行教育实践。同时明确了跨校联合培养和双研究生学位授予的具体要求。

《通知》强调要畅通学生从教通道,要求各地根据“国优计划”研究生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学段与学科,积极推动“国优计划”研究生到中小学任教。鼓励各地探索试点高校与优质中小学建立“订单”培养合作关系。支持各地通过到岗退费等方式吸引“国优计划”研究生从教,纳入公费师范生管理。


来源:总台央视新闻、教育部官网


监制/胡翼 宋雪
主编/张蓓 
值班编辑/吕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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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大湾区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