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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松山湖出台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 在校生实习每日最高补贴500元

点击数:682 发布时间:2019/7/31 0:00:00 发布者:大湾区创新产业联盟


  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吴雨伦)近日,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印发了《东莞松山湖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下称《办法》),不同学历的港澳人才来松山湖实习、就业都将获得一定补贴。

  项目落户最高享20万元奖励

  为扶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松山湖设立东莞松山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下称“基地”),并设立松山湖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此次出台的《办法》公布六大计划,涵盖35项细则。今年1月1日起,进入基地工作(包括实习)的港澳人才,以及在园区注册成立的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均适用该《办法》。

  为鼓励更多港澳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落户,《办法》提出,入驻基地的港澳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自在松山湖注册成立企业之日起,每个项目可享受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部分符合条件项目可享受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落户后3年内,若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完成协议承诺指标,最高将给予30万元奖励。

  为简化港澳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在松山湖创办企业的注册流程,松山湖开设申办企业“绿色通道”,在松山湖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专门窗口,为港澳项目提供一站式落地服务。

  港澳籍人才就业将补贴个税差

  《办法》提出要实施港澳人才引进计划,鼓励港澳籍人才来松山湖实习、就业。首次来基地就业,工作满一年,港澳副学士(包括香港专上教育与澳门高等专科院校)及高中毕业生可一次性获1万元人民币补贴;本科(包括港澳学士课程)毕业生按1.5万元标准一次性发放。硕士学位、博士学位获得者可一次性获3万元补贴。

  为了给更多大湾区青年人提供实习等机会,《办法》规定,港澳创新创业企业每接收1名在本企业实习的港澳籍在校生,按实际实习时间给予实习补贴。其中,给予港澳副学士(包括香港专上教育与澳门高等专科院校) 及高中学习的实习生每人每日100元的实习补贴;本科生(包括学士课程学生)每人每日200元的实习补贴;给予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元的实习补贴;给予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日500元的实习补贴。

  今年6月,《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印发,明确给予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15%的个税税负差额补贴标准。为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松山湖此次拟实施的《办法》中,亦明确提出要对在港澳创新创业企业就业的港澳籍人才,按内地与港澳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

  此外,在基地稳定就业1年以上,符合条件的港澳人才子女,可享受松山湖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入学待遇。

  实施知识产权促进计划

  知识产权保护也是港澳青年比较关注的问题之一。《办法》提出要实施知识产权促进计划。针对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涉诉知识产权案件胜诉且判决已生效的,按照案件诉讼费、代理费、鉴定费及其它为开展维权活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30%给予补贴,每件案件补贴不超过10万元。

  在商标注册、著作权、专利权受让等方面,《办法》也有一定奖励补贴。其中,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购买非关联方发明专利权,凭专利权转让合同,按实际交易额,给予每件发明专利不超过5万元,每家企业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专利权受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