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566 发布时间:2021/7/8 0:00:00 发布者:大湾区创新产业联盟
广东自贸试验区案例入选!日前,商务部发布《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最佳实践案例”的函》,印发了自贸试验区第四批18个“最佳实践案例”,供各地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过程中借鉴。其中,广东自贸试验区的“对接港澳跨境专业服务规则新探索”入选。
具体来说,“对接港澳跨境专业服务规则新探索”最佳实践案例,是指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新区片区(下称“横琴片区”)以便利港澳专业人士和机构跨境执业为导向,以建筑、旅游、社工服务等重点领域为突破口,率先试点对港澳导游、相应资质建筑企业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单向认可,推动港澳专业人士和服务机构共享内地发展机遇,示范粤港澳大湾区规则制度衔接和经贸往来。
目前,横琴片区港澳专业人士跨境执业效果明显。在建筑工程跨境执业方面,《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实施后,7家港澳企业、36名港澳专业人士获得备案认可书。其中,2020年4月,发放首张港澳建筑企业进入内地经营许可证。
在导游跨境执业方面,横琴片区已累计收到2300余份报名申请,完成5期培训,参训港澳导游及领队300人,考核通过领证290人。目前有9名港澳导游及领队在横琴带团执业,共带7团次,参团游客305名。
在社工跨境执业方面,首批4名澳门社工以认证和备案相结合的方式在横琴执业,累计服务居民2700多人次,处理社区纠纷、邻里纠纷、心理咨询等个案14起。
专业服务机构也运作良好。横琴片区依托中银—力图—方氏、人和启邦、华众联创等粤港澳三地联营机构,通过购买联营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推动其搭建公益性、普惠性法律服务平台,为港澳中小企业和24个国家(地区)企业的投资贸易提供双向法律服务,为项目落户的合法性和可行性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为拉美国家企业或投资者进驻中拉经贸合作园提供法律咨询及后续服务,开辟了内地与港澳、国外法律服务衔接的新通道。
通过先项目试点后立法确认、先分流程创新后系统集成,横琴片区推动港澳专业人士跨境执业单向认可。
比如,建筑领域专业人士跨境执业按优先级融合使用三地建筑领域的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实现规则互补衔接和建设模式优化。横琴片区建设部门牵头,率先推动在港澳项目试点实践,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跟进,片区工商、税务、发改等多部门联动,开展商事登记、纳税、招投标服务,推动创新系统集成。
(记者 昌道励)
延伸阅读
大湾区政策知多D
1、建筑工程跨境执业
港澳企业到横琴提供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服务的,需要符合“商业登记、合法注册”“连续开业”(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2年,施工类企业不少于5年)“购买保险”(理赔覆盖地域范围包含横琴新区)等3个条件;在提供相关服务前,应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
港澳专业人士提供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服务的,需要符合“港澳永久居民”“合法注册”2个条件;在提供相关服务前,应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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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认可规定

执业资格认可规定实施细则(试行)
2、导游跨境执业
港澳籍导游领队持有“2证”(工作证、回乡证),提交“1表”(《珠海市横琴新区港澳导游领队换证申请表》)“1证明”(身体健康证明),通过审核、经过培训并获得认证后可在珠海市横琴新区执业。
对认证合格并取得横琴新区专用导游证的香港、澳门导游及领队,有关部门将提供一定的资金奖励,“横琴新区专用导游证”有效期一年,逾期需及时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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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工跨境执业
港澳社工持“2证”(身份证或回乡证、社工证),提交“1证明”(社工资格及有效期公证证明)“1申请”(《港澳社工来珠海市执业登记申请书》),经珠海市社会工作协会审核合格后可在珠海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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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商务部官方网站、南方网、南方+)